房地产税的正面效应

作者:程若轩发布者:付菲发布时间:2021-12-17浏览次数:11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决定》)。

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由来已久,近年来重要会议及文件中多次提及房地产税。不过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在实践层面的推进一直有限。相比此前表态,本次《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税试点的改革目标、征收对象、实施路径等,为房地产税的推出按下了快进键[1]

房地产税可以促进房地产业的沉稳和健康发展。房地产税可以增加房产保有环节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房地产炒作,严格落实“房住不炒”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可以降低房屋的空置率,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使租房市场来源更充实、更丰富。

房地产税可以优化再分配,促进共同富裕。房产是居民的主要财富资产,在经济高速增长后,社会积累了大量的存量财富,以房产为代表的不动产收入是导致居民收入出现贫富差距的重要因素之一[2],房地产税的改革立法有助于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缩减贫富差距等功能。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属于再分配环节里面一个重点的制度建设任务,顺应和贯彻了中央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指导精神。

房地产税有利于提高直接税的比例,减少消费大众的“税收痛苦”程度。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由于间接税易于转嫁且是累退的,税负的归宿主要落在消费大众身上,也就是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阶层身上,因此税收痛苦程度比较高。

房地产税有利于构建地方主体税种,增加地方稳定的税收来源,有利于分税制在省以下“真正落地”。随着存量房时代到来,房地产市场销售降温,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加之地方隐性债务监管趋严,地方收入压力大,财政吃紧,而由于房地产税税基宽、收入来源稳定,可替代日益枯竭的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同时房产税也有利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履行好公共职能。

房地产税有利于打造房地产市场健康长效发展机制,对于房地产税的推出,大众既应该积极参与讨论,又应保持足够的耐心,房地产税的改革注定是一块“硬骨头”,经过改革立法过程中的观点对撞和理性博弈,才能寻找到社会可接受的最大公约数,期待房地产税在共同富裕的框架下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贾康.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可双管齐下[N].环球时报,2021-10-19(015).

[2]任泽平,白学松,张硕,刘煜鑫.解读房地产税[J].21世纪商业评论,2021(11):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