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李林木,钱金保: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税收法治体系建设路径

作者:发布者:付菲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0

内容简介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收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有必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税收法治体系建设,以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一是完善企业税收法治体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自然人税收法治体系改革,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三是完善国际税收法治体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是健全税收治理的法治支持体系,保障税收治理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研究内容与结论

(一)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税收法治体系的保障任务

税收法治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面临更好地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障税收治理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新的保障任务。

(二)我国税收法治体系同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适应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我国在税收法治上进入了“全面依法治税”的提质增效时期,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上成效卓著,同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新要求相比,我国税收法治体系还存在改进空间。

一是税收法治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待加强。增值税制度还存在不利于协调发展的问题,企业所得税促进创新发展和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消费税等相关税收促进绿色发展的作用有待加强等。

二是自然人税收法治体系调节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还不够强。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力度小,《个人所得税法》有待继续修订;财产税的缺失使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被进一步弱化。

三是国际税收法治体系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上任重道远。双边与多边国际税收协定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深度参与和引领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能力有待增强,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收规则及协定的衔接还不够紧密。

四是税收治理的法治支持体系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尚有距离。一方面税收立法质量仍亟待提高,另一方面税收法治的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还有不少问题。

(三)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税收法治体系建设路径思考

一是完善企业税收法治体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法,促进创新、协调、绿色等新发展理念的落实。

二是深化自然人税收法治体系改革,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在保障税收公平、实现分配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重要作用,需要优化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制度,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三是完善国际税收法治体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税收法治体系建设应该顺应全球化潮流,对内以服务新一轮全面扩大开放战略为目标消除跨境贸易与投资税收障碍,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税收营商环境;对外则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际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为国际税收体系建设贡献中国力量、提供中国方案。

四是健全税收治理的法治支持体系,保障税收治理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树立征纳双方平等的理念,保证纳税人在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中拥有广泛持续深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文献来源

李林木,钱金保.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税收法治体系建设路径[J].税务研究,2023(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