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葛立宇 姚凤民: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发布人:付菲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25


内容简介

纳税服务承诺制度体现了政府从管制型角色向服务型角色的转变,我国港澳地区的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有诸多值得内地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本文以港澳地区税务机关发布的服务承诺年报、服务承诺认可证明书等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对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对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的组织管理和反馈机制进行了比较和研究,探索和发现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运作的共性特征,为内地特别是广东省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提供比较经验和完善建议,为粤港澳大湾区税务领域的协作和融合探索可行路径。


研究内容与结论

(一)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的共性特征

 港澳地区税务机关多年来通过纳税服务承诺制度为公众提供公平、有效率和有效用的服务,广受市民好评。深入考察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运作的规律,可以发现以下有四点共性特征值得关注:一是既体现了制度的基本原则也彰显了税务机关自身的信念和使命;二是既体现了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也彰显了纳税服务的法治化和国际化;三是既体现了税务机关单方面给予纳税人礼遇也彰显了征纳双方相互信任的关系;四是既体现了税务机关内部自我激励机制也彰显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意识。

(二)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的有益借鉴

在当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广东省及其他内地税务机关有必要充分借鉴港澳经验,结合纳税服务实践,尽快调整和优化纳税服务承诺制度,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务协作和融合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进一步重视纳税人权利,树立有特色的纳税服务承诺理念;二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承诺项目,构建纳税服务承诺标准评价体系;三是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完善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组织保障;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改进纳税服务承诺反馈机制。


文献来源

葛立宇,姚凤民.港澳地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的比较与借鉴[J].税务研究,2020(06):114-118.